問題一:企業(yè)在什么情況下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不需要繳納?
答:
殘疾人保障金,這2種情況下的企業(yè)不用繳納!
情況一:
如果你的企業(yè)安排殘疾人就業(yè)達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.5%,就不用交殘保金;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,就要交相應的殘保金。
情況二:
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、在職職工總數30人(含)以下的企業(yè),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(guī)定免征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
問題二:哪些因素影響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繳納金額的多少?
答:
1.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
用人單位在職職工,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(含1年)勞動合同(服務協議)的人員。季節(jié)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。以勞務派遣用工的,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。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(yè)的,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,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(yè)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,不得重復計算。
2.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
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,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。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平工資2倍(含)的,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計征保障金;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,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保障金。社會平均工資指企業(yè)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全口徑城鎮(zhèn)單位就業(yè)人員平均工資。
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實際發(fā)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總和,不包括單位的職工福利費、職工教育經費、工會經費、“五險一金”和公車改革補貼。
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(tǒng)計局有關文件規(guī)定口徑計算,包括計時工資、計件工資、獎金、加班加點工資、津貼、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。
以上工資均為稅前工資,不是扣除個人所得稅、保險和公積金后的實發(fā)數。
3.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(yè)人數
殘疾人是指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上注明屬于視力殘疾、聽力殘疾、言語殘疾、肢體殘疾、智力殘疾、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,或者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》(1至8級)的人員。
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(yè)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(含1年)勞動合同(服務協議),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(yè)人數。
沒有購買社會保險的殘疾人職工不能計入所安排殘疾人就業(yè)人數。
問題三:我們公司在各地都有分公司,每個分公司都不超30人,總分合計遠超30人了,請問分公司是否有殘保金優(yōu)惠?
答:
由于各地分公司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(含)以下,因此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。(2023年申報2022年殘保金時可享受該優(yōu)惠)
注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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